經濟犯罪偵查措施,是指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為獲得證明有無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輕重的有關證據以及捕獲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專門的調查措施和強制措施的總稱。
(一)初查的方法。
在初查中,不能使用限制人身、財產權利的強制措施,因此,如何在調查措施有限的情況下,查明部分案件事實,為立案偵查做好準備,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對此,有論者指出在初查中一要因案制宜,抓住重點。二要循線追蹤,判斷性質。三要查其不意,措施果斷。初查中不能采取強制措施和搜查、扣押等偵查措施,而僅能進行一般的常規調查,因此,調查工作必須要講究謀略,以免因觸動被指控人,導致其毀證滅跡。在初查中應把握以下要點:一是從線索提供的犯罪嫌疑出發,開展調查;二是快速反應,速戰速決;三是以秘密調查為主,盡可能不觸動被指控人;四是調查工作要重點突出,從最容易突破的環節入手;五是注意及時依法收集證據;六是要把握立案時機,適時開展偵查。
(二)對犯罪嫌疑人的緝捕。
對犯罪嫌疑人的緝捕在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中占有較大比重,也是當前經偵工作中的一大難點。有人提出。追逃工作的難點可從以下途徑解決:一是提高追逃主體的各項技術能力及工作責任心;二是完善有關法制建設;三是加強經偵追逃的協作機制;四是將“破案追逃”新機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軌道;五是加大宣傳力度。六是落實經費,提供必要物質保障;七是掌握經濟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制訂相應對策。有人認為,追逃工作必須要發揮四個方面的優勢,才能真正搞好:一是專群結合,發揮群眾工作優勢;二是強化基礎工作,發揮“網上作戰、網上追逃”的優勢;三是強化措施,發揮專門工作優勢;四是加強地區、部門間的協作配合。還有論者結合偵查實踐提出了緝捕經濟犯罪嫌疑人的實用手段。
(三)一般偵查方法及策略。
經濟犯罪案件偵查的對抗性更強,采取正確的方法和策略才能確??藬持苿?。有論者對經濟犯罪偵查謀略的概念及主要特征、必須遵循的原則等進行了初步研究。有論者認為,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重視立案前的審查工作。抓住對書證或商品的鑒定,判明性質,擴大線索來源;抓住財務審計,核查被侵害標的的流向,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活動范圍;抓住有關通訊、交通工具等線索特征查明犯罪嫌疑人行蹤;抓住對犯罪嫌疑人的審訊環節,查證犯罪事實已目前,對于經濟犯罪案件偵查策略、方法的研究才剛剛萌芽,上述探討對于活躍這一領域的理論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各類案件的偵查方法,應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和針對性。在偵查方法的研究中,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案件性質的界定。
準確界定案件性質,劃清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是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正確開展的前提,調查取證要圍繞犯罪構成進行。所以案件的定性不僅是刑法學研究的問題,偵查方法的研究也須以此為基礎。
2.犯罪手段和類型。
對犯罪手段和類型進行剖析,是研究偵查方法的重要前提。經濟犯罪的智能性特點較為突出,其犯罪手段較為復雜而且與經濟業務具有較為密切的聯系、因此,犯罪手段值得認真研究。就某一類案件而言,由于犯罪發生的環節和犯罪手段不同,此類案件也可分為幾種不同類型。唯有對犯罪手段和類型有較深入了解,才能提出針對性強的偵查方法。
3.調查取證的重點及難點。
調查取證是經濟犯罪案件偵查的主要內容。因此,偵查方法的研究也應以此為重點。由于各類案件各具特點,取證的重點及難點也各不相同,在研究中,應予以重點解決。
4.案例剖析。
除了針對案件特點提出應對之策外,偵查方法的研究應更多地借助于對案例的剖析。這種剖析不限于成功經驗的總結,也可從反面汲取失敗的教訓,供偵查工作借鑒。